★关于开展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 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 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大 连 市 职 工 技 术 协 会

大工发[2011] 53号

关于开展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 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职工技术协会,各产业工会,各企业行政、工会、职工技协:
为深入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选树各行各业的技术尖子和领军人物,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职工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职工技术协会联合在全市职工中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行各业在群众性科技攻关、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的职工;拥有独一无二的绝技、绝活、绝招,以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操作法的职工,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评选活动分别以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和“绝技、绝招、绝活”(以下简称“三绝”)评选两个方面进行。
(一)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条件
1. 发明创造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在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并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2. 创新技术、设计或改进工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3. 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效。
4. 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取得显著成效。
5. 创新操作法,使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6. 创新技术,在职业安全与卫生和环境等方面作用显著。
7. 在节能减排、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三绝”评选条件
1. 所掌握的“三绝”或操作法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在本企业或本行业中领先,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在节能降耗、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取得显著效益。
3. 能够满足先进工艺技术要求,在开发新产品、改进设备和工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具有被广泛推广和使用的价值,在培养后备技术骨干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申报办法
1. 评选表彰活动按年度进行,推荐工作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结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区市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职工技术协会和各产业工会即可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组织本年度的推荐工作。
2. 提供1500字事迹材料10份(A4纸),事迹光盘1张,填写《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审表》或《大连市职工“绝招、绝技、绝活”申报表》一式两份。
3. 所提供的材料须报所属区市县和产业工会,由区市县和产业工会审核报市职工技术协会,同时将事迹材料和表格发送到指定的电子信箱:dlzgjx@126.com。
4. 推荐材料须客观、真实、准确。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奖状、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报送地址:市职工技协办公室(民生街富哥海鲜舫604室)
联系人:姜淑义、宫京文
电 话:82658443

四、评选办法
1. 评选工作办公室(市职工技协办公室)对上报材料逐一审核,确定评选入围名单。
2. 组织专家评审,拟定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选结果和“三绝”评选结果。
3. 报评选委员会审定。

五、表彰奖励
(一)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
1. 获得“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的,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证书。
2. 从优秀创新成果中评选出10项,对所拥有者授予“大连市技术创新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 “大连市技术创新能手”获得者经理论考试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大连市有杰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大连市技术能手和辽宁省职工优秀成果的评选。
4.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给予获选者一定的奖励。
(二)“三绝”
1.“三绝”评选获选者,将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职工技术协会颁发荣誉证书。获选者经理论考试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大连市有杰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大连市技术能手和辽宁省职工优秀成果的评选。
2.申报参评“×××操作法”经考核认定后,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职工技术协会命名并颁发证书。获选者经理论考试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参加大连市有杰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大连市技术能手和辽宁省职工优秀成果的评选。
3. 设“三绝”评选入围奖,颁发荣誉证书。

六、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职工技术协会组成。
主 任:陈凤荣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曲朝阳 市总工会副主席
邸树军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姜斯进 市科技局副局长
于德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委 员:郭 渤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姜宏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赵宏志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 杰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处长
汤宝兴 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主任
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选和“三绝”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市职工技协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1. 要把评选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建立起培养和发挥技能人才作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壮大和发展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技术工人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2. 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广大职工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炼就的易行、高效、安全、实用的技术特长和本领,通过绝招展示、绝技表演、绝活参观等活动,搞好这些高招绝技的传、帮、带,使之不失传、不沉淀,并在实践中加以创新和发展。
3. 要广泛宣传获选者的技术特长和成长、成才事迹,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使掌握高技能的技术工人红起来、火起来、香起来,打造我市有影响的技术工人品牌。
附件:1. 大连市群众性技术创新优秀成果评审表
2. 大连市职工“绝招、绝技、绝活”申报表
大 连 市 总 工 会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大连市职工技术协会
2011年8月10日